开餐厅,要去的法律法规的认可,就需要办理营业执照,但是怎样才能办好营业执照,具体的步骤有哪些?
《营业执照》办理
一、提交文件(各地要求可能略有不同)
1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详情查看:“开家餐饮店 办些什么证”);
2、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;
3、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(复印件);
4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;
5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(自有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【原件较对】,租用的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产权证复印件【原件较对】或产权证明原件)。
6、申请人职业情况证明:1待业证明或下岗证明(原件)2离、退休证及复印件3辞退职、停薪留职人员证明件(原件)4农村村民凭村民委员会证明(原件)5外省市人员除按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暂住证(复印件)6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人员的证明
7、从业人员身份证明
8、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餐饮服务许可证、环保审批、消防审批。
9、未办照证明(需到户口所在地局办理)
二、审查
申请人提交的证件齐全后,登记主管机关查验有关证明,手续完备的,发给《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》,由申请人如实填写。手续不完备的,通知申请人补办。
三、审批
登记主管机关受理申请后,对其从业人员、字号名称、场地等主要登记事项进行调查核实,详细填写《开业调查报告》,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,核发《营业执照》及副本,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