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个小吃店,必要法定程序不可少,但是开小吃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?怎样办理啊?
营业执照办理
1、申请人签署的《个体户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;3、《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4、经营场所证明;5、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,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;6、法律、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对于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不需核实的,当场决定准予登记,发《准予登记通知书》,并通知十日内领照。
税务登记需要材料
(一)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;(二)有关合同、章程、协议书;(三)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;(四)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;(五)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、资料。
卫生许可证
申请
(一)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活动的
(二)依据《*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
(三)申请人到北京市卫生局受理大厅窗口咨询、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格式文本的《卫生许可证申请书》和办理须知。
(四)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(北京市卫生局京卫法字[2004]25号《关于统一部分卫生行政许可项目提交材料的通知》规定):
1、行政许可申请表,一式三份;
2、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平面图(比例1:100);
3、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;
4、法人或负责人资质证明;
5、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;
6、卫生管理制度;
7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;
8、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结果和评价报告;
9、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工程项目应提供《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》。
(五)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一般来讲,一般的小吃店只要办好以上的手续就可以开业了,但是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法规,能够去当地部门咨询一下比较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