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是国内外自然资源浪费严重的之一, 2007年我国照明用电约2905亿度,如装置有50%采用节能灯具(按使用节电50%的中低端产品计算),每年至少可节电726亿度,相当于新建2个三峡电站,可节约建设金费近1000亿元,每年节约原电煤近1252万吨,每年还可减少4632万吨CO2排放。
改善照明条件 节能灯市场成焦点
我国自1996年开始实施绿色照明工程,2007年4月25日发改委颁布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》,决定成立**节能减排工作行业实力品牌小组,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。
2007年12月13日,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新的“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”,这也标志着我国正式实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开始。 2008年1月22日、发改委联合发布《效果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将以财政补贴的方式每年推广5000万只节能灯,以引导更多消费者使用节能灯。
2008年7月30日**办公厅制定《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》。2009年政府加大效果照明推广力度,将节能灯推广列入“十一五”中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之一。
确定推广节能灯1亿只,比2008年扩大1倍,节能灯的推广将适度向农村倾斜,使更多农村家庭用上高质量的节能灯,尽快改善照明条件。